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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检察院防火墙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防火墙系统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7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26-15-21。
2.项目名称:文山市人民检察院防火墙系统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万元。
5.最高限价:4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共4万元为总价包干模式,包含设备价款、6年硬件维保服务费用、6年特征库升级及威胁情报订阅服务费用、设备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运输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供应商不得额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6.采购需求:防火墙系统1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到货、现场安装、系统调试、策略配置等全部工作,确保设备正常投入使用。本项目完成直至质保期到为止。
8.质量标准: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并通过项目验收。
★9.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近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3.5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信用信息查询具体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存在以下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并保留纸质版查询结果)
3.8其他要求: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注:如查询到供应商有以上情形的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现场或邮箱(237763021@qq.com)联系工作人员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确认时应携带或发送以下一套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确认函(格式见附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售价:0元。
3.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申请将被拒绝,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5月7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M-17号1楼开标厅)。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1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的媒介(网站):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转载网站内容不予承认。
七、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价人民币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该费用由成交人在项目采购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文山市新平街道景腾路2号
联系方式:0876-3032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石路金玉名园C区2幢M-17号
联系方式:0876-8883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跃海、李艳、李瑞梅、李明宇、李才华
电 话:0876-8883918
附件:
确认函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我公司已从网站下载竞争性磋商公告电子稿,并将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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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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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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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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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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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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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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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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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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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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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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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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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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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确认函所投标段必须与响应文件所投标段一致,如不一致投标无效。


